台灣
LSD、psilocybin(裸蓋菇鹼)、DMT、Mescaline、MDMA 等精神活性物質全數列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第一級毒品,法律定義為最嚴重危害性與無醫療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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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6 個月以上、5 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可能併科罰金,且數量較多可推定意圖販賣,刑責大幅提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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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 無期徒刑 / 10 年以上重刑,多件案例顯示即使未完成交易也會以意圖販賣論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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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郵寄相關物質或蘑菇萃取物都算走私或輸入毒品罪,刑責會比單純持有更重(通常 10 年起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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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在網路上提供、詢問、販售、交換、教學如何種植、萃取;Line、Telegram 群組討論買賣,宣稱能代購都有可能構成販賣未遂、教唆、幫助犯、共同正犯
栽種含裸蓋菇鹼的蘑菇,也屬一級毒品犯罪,沒有天然或合成差別
中國大陸
LSD、裸蓋菇鹼、DMT、Mescaline、MDMA 等物質全數列入 《非藥用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名單》,屬高度非法物質,並採「名單+類比物」雙制度管理(名單外相似物質仍可認定違法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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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常見判決包含拘役、有期徒刑,視情節與重量而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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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 屬重罪,可判處 10 年以上、無期徒刑,甚至死刑,與跨境走私相關案件尤為嚴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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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任何涉及跨境運輸的精神活性物質可能構成重罪或死刑級別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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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在網路上提供、詢問、販售、交換、教學如何種植、萃取;Line、Telegram 群組討論買賣,宣稱能代購都有可能構成販賣未遂、教唆、幫助犯、共同正犯
馬來西亞(Malaysia)
馬來西亞是全球對毒品最嚴格的國家之一,僅少量持有或被認定意圖販運,都可能導致死亡刑罰。LSD、裸蓋菇鹼、DMT、Mescaline、MDMA 等皆受 《Dangerous Drugs Act》 管制,屬高度非法物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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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少量持有即可構成犯罪,視物質與重量可能面臨多年徒刑與鞭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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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 在特定重量以上會推定為非法販運,可能面臨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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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有極高機率被視為走私與販運,可能面臨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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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討論、教學、代購、私下交換,常以販賣毒品意圖立案,刑度極高
新加坡(Singapore)
新加坡採極度嚴格之「零容忍」毒品政策。LSD、裸蓋菇鹼、DMT、MDMA 全數列為 Class A Controlled Drugs,屬於最高等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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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少量持有即屬犯罪,可處監禁與鞭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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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超過特定推定販運量時自動推定販運。可能判處終身監禁、鞭刑或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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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以運輸毒品或走私立案,可構成死刑級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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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討論、教學、代購、私下交換,可能被視為協助販運或串謀販運,刑責等同販賣
日本
日本對啟靈藥態度同樣嚴格。LSD、裸蓋菇鹼、DMT、MDMA 等受 《麻薬及び向精神薬取締法》 全面禁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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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可處數年徒刑與罰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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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屬重罪,若涉及組織販售可能可以更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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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郵寄或攜帶入境以輸入麻藥論處,刑責遠高於單純持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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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討論、教學、代購、私下交換,可能構成販賣或共同正犯
韓國
LSD、裸蓋菇鹼、DMT、Mescaline、MDMA 等精神活性物質全數列為韓國《麻藥類管理法》(Narcotics Control Act)中的第一類麻藥(Category I Narcotics),屬於最嚴格管理的違禁品,法律認定為無醫療用途且高危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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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:持有任何量均屬犯罪,可處數年徒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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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寄送:屬重大犯罪,可處無期徒刑或 5–10 年以上有期徒刑,若涉及國際運輸、跨境郵寄,刑度會大幅提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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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寄送、國外帶回:刑責比單純持有更重,可判 10 年起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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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相關行為:討論、教學、代購、私下交換,可能構成販賣未遂、幫助犯、共同正犯,刑責與實際交易接近